本政策适用于《心理科学进展》出版流程中的所有主体,包括作者、审稿人、编委会成员和编辑部成员;其中,审稿人、编委会和编辑部成员禁止使用AI(除非是本地部署智能体,未把稿件上传到公共平台)。政策以五项基本原则为框架:署名与贡献(生成式AI不得列为作者)、责任追究(使用者对AI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保密与数据保护(不得损害期刊内容与研究对象的保密性)、避免偏见(须评估AI输出中的潜在偏见)以及透明与披露。
作者使用边界。允许且无需披露:改善语言清晰度(拼写、语法纠正),按期刊体例格式化参考文献(作者须自行核验准确性)。允许但必须披露:对文本进行实质性编辑、改写或重组;翻译文本;收集、整理、分析或可视化数据;生成或优化代码;生成说明性图片(如图文摘要)。严格禁止:用AI生成内容伪称人类原创数据或结果;创建或篡改事实性、科学性图片;伪造、篡改科研数据或证据材料;生成虚假引用或“幻觉引用”。
披露要求。披露须在投稿信中完成,并在稿件“致谢”部分或参考文献前作独立声明;若AI使用属于研究方法的组成部分,还应在“方法”部分说明。披露须包含:工具名称及版本、使用方式描述、作者对AI生成内容的审查与指导作用;复杂情形建议补充使用日期和涉及章节。披露须在初次投稿时完成,修改稿中相应更新。
违规后果。未披露生成式AI的使用可作为退稿理由;出版后发现未披露的实质性使用,可依据COPE标准采取更正或撤稿;AI伪造或篡改图片、数据,出版前退稿并记录在案,出版后撤稿并通知作者所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