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科学进展 ›› 2013, Vol. 21 ›› Issue (6): 1041-1047.doi: 10.3724/SP.J.1042.2013.01041
孙凌;王建平
SUN Ling;WANG Jianping
摘要: 临床实践与相关研究表明, 强迫症的诊断标准已不能满足复杂的临床工作需要。首先, 有关患者的自知力以及主观痛苦程度等诊断指标需要进一步修订。其次, 就强迫症的核心症状而产生的争议, 研究者提出应重新考虑强迫症、焦虑障碍、强迫谱系障碍和囤积障碍这四个概念之间的从属关系和诊断标准。未来研究应考虑从认知神经科学的视角探索强迫症的核心症状和病理机制, 为强迫症的诊断标准提供新的依据。